学会计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会计 考试 培训
查看: 870|回复: 0

企业长期负债及借款费用的财税处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1-22 19: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应付债券
  1.一般公司债券
  (1)企业发行债券,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债券票面金额,贷记“应付债券——面值”科目,存在差额的,还应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
  (2)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债券,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债券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研发支出”、“财务费用” 等科目,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对于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应通过“应付债券——应计利息”科目核算。
  2.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项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的负债成份的面值,贷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科目,按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科目。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利,将其持有的债券转换为股票,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余额,借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科目,按其权益成份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股票面值和转换的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贷记“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注意:可转换公司债券包括负债成分与权益成分,如涉及交易费用也要在负债成分与权益成分中分拆
  3.企业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按照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减去不附认股权且其他条件相同的公司债券公允价值后的差额,确认一项权益工具(资本公积)。认股权持有人到期没有行权的,企业应当在到期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部分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二、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核算的基础内容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其中,“相当长时间”是指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所必需的时间,通常为1年以上(含1年)。
  (2)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
  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包括专门借款,也包括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所占用的一般借款。
  (3)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的确定
  ①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的确定:同时满足资产支出实际支付、借款费用发生,构建活动开始三项,不分顺序,发生最后一项时。
  ②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时间的确定:非正常中断(不可预见的以外或困难)连续超过3个月
  ③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时点的确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销售。生产合格产品等
  2.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1)专门借款
  专门借款资本化金额=资本化期间实际的利息费用-资本化期间闲置专门借款的收益
  专门借款费用化金额=费用化期间实际的利息费用-费用化期间闲置专门借款的收益
  注意:专门借款不与资产支出挂钩,不需考虑资产支出,也不需考虑加权平均资本化率。
  (2)一般借款
  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
  其中: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
  =所占用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
  =所占用一般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
  其中: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Σ(所占用每笔一般借款本金×每笔一般借款在当期所占用的天数/当期天数)
  注意:一般借款考虑资产支出挂钩,计算加权平均资本化率。
  (3)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应当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3.因外币专门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注意:1.)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符合资本化条件资本化。
  2.)外币一般借款汇兑差额,应费用化计入财务费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联系我们|会计培训网

GMT+8, 2024-3-29 12:59 , Processed in 0.203125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