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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微商微信售假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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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3 13:52: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1日对浙江省第一起利用微信平台售假入刑案件进行了宣判,微商何某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被处罚金6万元。

  据法院介绍,从2013年5月起,何某开始通过两个微信号,在朋友圈发布各大名牌包包手表和高档化妆品的信息。何某接到单子后,转发给其广州朋友,由朋友从生产工厂直接发货给买家,何某赚取中间的差价。就这样,短短几个月的时间,何某发布的销售动态已达百余条,销售金额高达10余万元。

  2013年12月,何某被用户举报售卖假货。公安机关在何某住所内搜出了假冒的“路易威登”“普拉达”牌包包和手表等24件商品。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销售,销售金额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鉴于被告人何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系坦白,又系初犯,有悔罪表现,经审前社会调查符合社区矫正条件,且属怀孕的妇女,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主审法官表示,在微信朋友圈上售假,即使标注了“不是正品”之类的信息,只要销售额达到一定数量,也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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