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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无处投保,亲,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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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7 13:24: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电动车无处投保,亲,你怎么看?

       3月1日,《南昌市城市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其中规定未满18岁骑电动车罚款30元,引起众人关注。不少市民认为,新规可以降低电动车事故的发生率,但无法消除电动车发生事故后带来的影响。据了解,南昌电动车保有量已超50万辆,电动车事故屡有发生,仅去年6月份因电动车造成的伤亡交通事故就有19例,但南昌尚无一家保险公司推出相关业务。
       一位保险公司业内人士称,电动自行车责任险保费太低,出险率太高,风险无法控制。此外,电动自行车的赔偿不“随车随人”,且出险频繁,对于保险公司定损人员的工作量也是一个挑战。市民对电动车险的认知度不高,自然购买意识也不会强。多家保险公司表示,虽然电动车保险市场潜力很大,但由于无法进行联合销售,以及配套系统难以建立,暂时对推出电动车财产险或电动车车主人身意外伤害险,没有任何计划。
      有律师认为,在现有条件下,当电动车和机动车相撞时,即便交警将电动车认定为主要责任方,但在责任认定上也往往是被轻判的一方。即便如此,电动车车主能否如约赔偿也无法保证。如果要市民认同电动车险,保险公司就要相应地在保险费率以及理赔细则上做进一步的细化调整,应与机动车保险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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