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计论坛

标题: 初当会计:认识差旅费的所得税处理问題 [打印本页]

作者: fushida    时间: 2018-1-22 16:42
标题: 初当会计:认识差旅费的所得税处理问題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在目前企业所得税的税收法规规定中,并没有对差旅费的扣除限额作出规定。因此



  1、关于扣除限額問題

  依据《国家税務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稅應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題的公告》(国家税務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規定:

  “八、关于税前扣除規定与企業实际會计處理之间的协调問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處理上已確认的支出,凡沒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稅收法规規定的税前扣除范圍和標准的,可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確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稅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稅所得额。”

  在目前企业所得税的税收法规规定中,并没有对差旅费的扣除限额作出规定。因此,企業发生的差旅費支出,一般情況下,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沒有扣除限额的限制。

  2、部分地方税务机关税收法规规定






作者: czs    时间: 2018-1-22 16:42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欢迎光临 学会计论坛 (http://www.cqwyxy.com/) Powered by Discuz! 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