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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营改增后,不动产如何分期抵扣? [打印本页]

作者: Bill    时间: 2018-1-22 16:35
标题: 营改增后,不动产如何分期抵扣?
    本次营改增,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在广大纳税人为之欢呼雀跃的同时,财政收入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2.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



  本次营改增,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在廣大纳税人为之欢呼雀躍的同时,财政收入不可避免的面临着大幅缩水的压力,为了缓解这種压力,國家稅務总局制定了《不动产进项税額分期抵扣暫行办法》,下面就带大家一起看看,不动產如何分期抵扣。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稱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資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動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

  2.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貨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擴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產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依照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纳税人按照規定从銷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应取得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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