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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即日起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最高可奖100元 [打印本页]

作者: 开心青年    时间: 2013-5-26 21:37
标题: 即日起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最高可奖100元
       可以实施举报获得奖励的8种交通违法行为分别是,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的;跨越道路隔离设施、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驾驶人向道路上抛洒物品的;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机动车跨越双黄实线或道路隔离设施驶入对向车道逆向行驶;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套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假牌);驾驶拼装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

       举报这8种交通违法行为除使用套牌、假牌、驾驶拼装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外,必须以影像图片资料的方式提供,影像图片资料应清晰记录机动车车型、颜色、号牌号码等全景、显著地理特征等信息,应记录机动车发生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完整过程图片,并采集不少于2幅不同时间或者不同位置的机动车全景特征图片,每幅图片上叠加有交通违法日期、时间、地点、方向。

       市民可通过电话举报和网络举报两种方式,对使用假牌、套牌、驾驶拼装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应当即日向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122报警服务台举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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