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计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会计 考试 培训
查看: 59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肇事行凶,法理何在?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9-7 20:47: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报:
今早7时30分许,江西师大老校区后门,一车牌号为赣A55117的奔驰车与一电动车发生摩擦,奔驰车主当街行凶,电动车主额头被不明凶器割开一条长达十余厘米的伤口。记者联系上伤者哥哥,他称伤者刚被送入医院手术室缝针。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尽管事前前因后果还不是很清晰,但单从结果来看,司机已经严重伤害到他人人身安全,如此大的伤口,绝非一般物体所造成,肯定是凶器。
试问:法制何在?人情何在?
希望严惩肇事者!清理在南昌的这种违法行为,让南昌配得上“英雄城市”的称号。
此事严重关切中……

奔驰车主, 江西师大, 医院手术室, 违法行为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联系我们|会计培训网

GMT+8, 2025-5-5 03:25 , Processed in 0.125000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