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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行人闯红灯罚20元可否到位? [打印本页]

作者: 常欢    时间: 2013-9-6 21:15
标题: 行人闯红灯罚20元可否到位?
    文章简介:江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修正案草案”对行人“不按规定修正案草案还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修正案草案”对“酒驾”行为的“修正案草案”还对机动车号牌、“中国式过马路”是当前全国上上



  江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會议对《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正案草案”拟规定,行人或非机动车不按规定信号指示通行的拟罚20元、机动車在居民区不避让行人拟罚150元等。  行人不按规定信号指示通行拟罚20元
  “修正案草案”对行人“不按规定信号指示通行的”行为,由原来处罚10元升至20元。增加了“行人不在人行道行走”、“列队在道路上通行时每横列超过2人”两种情况,处罚10元。此外,跨越或者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揮两种行为的处罚金额由原来的20元增至50元。
  机动车在居民区不避让行人拟罚150元
  修正案草案还对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范围及其标准作了相应调整。其中,新增针对机动车驾驶人在单位院内、居民区内不低速行驶的;在没有划分机动車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的;通过路口,遇放行信号不依次通过的;通过路口,向左转弯时,不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五类行为的处罚;处罚金额为100元。新增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不避让行人的,拟對其罚款150元。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
  “修正案草案”对“酒驾”行为的处罚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修改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500元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機动车的,处2000元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5000元罚款。
  “修正案草案”還对机动车号牌、外型违法变更等行为的处罚进行了修改。其中,增加一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外廓尺寸、座椅等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數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復原状,并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中国式过马路”是当前全国上上下下炒得沸沸扬扬的一项交通安全出行议题,昨天新闻中看见了杭州为了不让行人闯红灯,专门设计了在十字路口安装30秒游戏装置,能够让行人在等待红灯的时候无聊而去闯红灯,还可以让等红灯的人员围观,目前好象还在试点中吧?人们在出行中,安全是最为重要,就因为一分钟不等而去闯,安全系数太大了,这是不给自己负責任的行為。认为安装此类游戲确实是一项能够让行人暫时娱悦而不呆呆的等待那一分钟红灯时的无聊和无赖,觉得可以提倡推广,让等待红灯的人们能够转移。行人闯红灯罚款由原来的十元增为二十元,有时候可能难以到位,要看人愿意不愿意掏吧,有的人闯了红灯,态度还不好,不接受处罚,奈他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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