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计论坛
标题:
我市提高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
[打印本页]
作者:
自自在在
时间:
2013-6-22 15:41
标题:
我市提高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
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500元
今年我市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4440元(370元/月),四县及桑海开发区达到每人每年3960元(330元/月);分散供养人员的供养标准提升到每人每年2640元(220元/月)。
此外,福利机构抚养和散居孤儿的最低生活养育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100元和700元。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每月提高100元/人,达到每人每月500元。
北京性病医院
,
石家庄性病医院
,
尖锐湿疣复发
,
欢迎光临 学会计论坛 (http://www.cqwyxy.com/)
Powered by Discuz! 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