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条款中“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當天”的规定?
问:如何理解“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问:如何理解“纳税人發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憑据的当天”,条款中的“或者的两种情形納税義务时间”是納税人选择还是稅務機關选择?
案例:企业A与企业B于2016年3月1日签订服务合同,其中约定2016年7月31日收款,企業A在2016年3月31日前提供了咨询服务。
企业A于2016年12月31日收款,请问A的纳税义务時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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