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南昌城管的建议
文章简介:城管问题已经成为一个社会怪象,1.要以教育为主,教育与处罚相2.可以动“物”,但不能打“人3.灵活借助其他力量。比如湖南4.分区域灵活执行标准。从好几城管问题已经成为一个社会怪象,几乎每天都有关于城管的新闻发生,有好有坏,而就在上周,发生在湖南临武县的城管暴力执法事件,再次将城管推到了风口浪尖之上。虽然我们南昌的城管总体上很好,没有卷入各类舆情中,但不能因此就放松,还是要人性执法。在这里,对我们南昌的城管执法提几个建议:
1.要以教育为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法律规定,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违法行为,可以不采用可以不用强制手段。
2.可以动“物”,但不能打“人”。近期发生的几起城管暴力执法事件,它们的诱因,最直接的爆发点就是所谓的肢体接触,城管可以对物采取强制措施,但是绝对不能动人,因为城管没有这个权力。
3.灵活借助其他力量。比如湖南城管打死瓜农事件,如果瓜农路边摆摊确实违规,那么我们可以今天不动他,只是给他一个警告,然后叫当地政府出面,叫村委会出面,这个事情比城管这种陌生人的法律效果更高,靠地方的、当地的政权机构或者群眾组织協助,然后第二天再不听,再采用手段,有這样一个缓冲区,大多数情况下,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4.分区域靈活执行标准。从好几个案件里面,尤其是从湖南的案子中可以看出,我们城市管理的标准可能有点不实事求是。中国现在就处在一个城市文明和乡村文明、工业文明和农业文明交叉的时代,不能拿天安门的标准要求一个县城,不能拿长安街的标准要求一个鄉间的小道。我们南昌也是,某些地段完全杜绝小摊小贩也是很有难度的,而某些地段则会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和百姓生活。对此要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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