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放开企事业单位自建公租房
文章简介:为提高城市土地综合利用效率,统为提高城市土地综合利用效率,统筹城乡规划布局,提升住宅小区配套服务功能,提高住房使用效率,避免住房空置造成资源浪费,南昌市中心城区由政府统建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征收安置房等各种性质住房将合并立项建设。南昌还将允许企事业单位自建。经項目所在區(开发区、新区)政府(管理机构)向南昌市政府报告并经批准后,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可以在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利用自用存量土地、自筹资金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按照“价格合理、面积合适”的原则,收购社会存量房源或者闲置的征收安置房源作为保障性住房。从社会存量房源中,以市场价格长期租赁部分房源按照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出租给保障对象。探索利用农村集体用地建设公共租赁房,按照“控制规模、合理布局、集体自建、只租不售、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得流转”原则,探索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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